6、
提取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条,离休、公积公积金提取代办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提件存储余额:
1、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取条封存公积金提取。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公积法定比例的;
7、建造、金提件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取条父母、公积且户口迁出本市的金提件;
8、大修自住住房的取条;
2、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公积住房公积金代办;
9、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法定的金提件特殊病症,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取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休的;
3、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翻建、出境定居的;
5、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10、购买、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险的;部分丧失劳动能力,